2018年12月24日 星期一

107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特教部分

陳綢兒少家園創辦人 陳綢女士
本文作者:資源班導師 孫翌軒
研習日期:2018年12月6日
研習地點:國立南投特殊教育學校、陳綢兒少家園
研習主題:
  • 從涉及人權及性平議題之教育爭議事件討論與特殊生家長的親師溝通/黃旭田律師
  • 從兒少工作服務模式看見人權思維:以陳綢兒少服務中心為例/廖士賢社工
研習心得:

本國教師對於法律的認知,多數都是不及格,在這樣的教育現場,學生該如何學習成為現代的具備法治素養的公民呢?黃旭田律師從「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切入,說明教師該如何依法進行學生的管教,這讓我想起最近看到的一則新聞

事情發生在美國加州,一名13歲的自閉症光譜學生 Max Benson,因為學校職員的不當肢體限制(physically restrain)導致其死亡,初步調查指出,職員的肢體限制已經觸犯州政府的規定。

依據本國特殊教育法,具有情緒行為問題的身心障礙學生,學校的IEP團隊應該為學生訂定「行為功能介入方案」(behavior intervention plan),在這個方案中,明確訂定學生問題行為的處理方式, 包含行為功能分析、前事策略、行為教導及後果處理。

對於 Benson 的死亡,在調查結果出爐之前,我們不應該有太多的臆測,但是這樣的事情,從特殊教育發展至今一直是特殊教育教師最困擾的事情,特別在融合教育持續推行的過程,普通班教師也逐漸感受到同等的壓力,因此,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訂定就是能確保師生權益的一份法律文件。

位於南投埔里的陳綢兒少家園,安置許多遭遇問題的兒童及少年(以男性為主),機構的成員多數都是年輕的社工,藉由廖士賢社工的講解,讓我了解兒少學員的安置對象及運作方式,在演講的途中創辦人陳綢女士突然現身,真是讓人驚奇,陳綢女士奉獻社會的精神真的值得效法,特別是對於因為家庭功能失能的這群孩子,更是張開雙手將他們牢牢接住,陳綢女士曾說:「孩子是社會的資源,國家的棟樑,應該有個地方來照顧這些沒有被照顧好、沒有被教育好的孩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