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5日 星期四

iPhone 手機基礎課程與二手 iPhone 捐贈活動(台東)

課程資訊由淡江大學視障資源中心發布,報名事宜請電洽 (02)7730-0606按0轉總機。

一、說明

多年來,中華電信結合淡江視障資源中心,應用資通訊技術,搭配智慧手機內建的語音輔助及聯網功能,已為視障朋友解決了許多日常生活的困境,諸如物品、文字、鈔票等的辨識,以及新聞雜誌、點字圖書的語音閱讀等等。此外,透過智慧型手機的輔助,視覺障礙者也能使用一般的APP功能,如Line、Facebook等的社群軟體,外送服務、行動銀行、影音平台、網路訂票、公車查詢、叫車服務,甚至呼叫遠端的視訊志工,進行視力的協助等。可以說,只要視障者擁有智慧型手機,連上網路,就能解決日常的大小障礙問題。

112年起進行二手 iPhone 的募集與捐贈,為視覺障礙者創造資訊近用的機會,淡江視障資源中心與中華電信志工的友善協助,教導大家相關的使用操作,逾百位視障朋友受益並獲各界好評,今年巡迴列車將再啟程,將這份愛傳到更偏遠的台灣角落。

只要你合乎資格、通過我們的審核,全程參與2天課程,並完成指定作業,就有機會獲得二手 iPhone 14 手機。

二、活動參與對象

以居住在東部地區之需求者為主(限未參加112、113年捐贈活動者)

  • 第一優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中/低收入戶且無iPhone視覺障礙者者
  • 第二優先:無iPhone手機之視覺障礙者
  • 第三優先:目前使用iPhone12 以下之視覺障礙者
  • 第四優先:有第二支iPhone 手機需求之視覺障礙者

三、上課時間與地點

時間:7/09(三)—7/10(四) 上午9:00-16:00

地點:中華電信臺東營運處(台東縣台東市大同路128號3樓)

四、課程內容

  1. iPhone 旁白 (VoiceOver) 基本操作
  2. 語音隨身助理、幫忙看見App基礎操作
  3. 視障者拍照技巧與鈔票辨識
  4. GPT與AI簡介與基礎操作
  5. 防詐宣導

五、報名專線:淡江大學視障資源中心 (02)7730-0606按0轉總機即可。

2025年6月2日 星期一

RTI 與轉介前介入知能研習


曾世杰教授講解轉介前介入
曾世杰教授講解轉介前介入
日期: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

地點:臺東縣特殊教育中心

主題:RTI 與轉介前介入

講師:國立臺東大學 特殊教育系 曾世杰 教授

摘要: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鑑定基準明確提及「介入」的有學習障礙與情緒行為障礙兩種情形,(1) 學習障礙:..等學習表現有學習困難,且需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2) 情緒行為障礙:前二款之困難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及輔導所提供之介入成效有限,仍有特殊教育需求。

在教育領域,介入(Intervention)可細分「轉介前介入」(Pre-Referral Intervention, PRI)與「介入反應模式」(Response To Intervetion/Response To Instruction, RTI),簡單來說,PRI 則是指在轉介學生至特殊教育(進行鑑定)之前,普通教育先行介入;RTI 是當學生有困難,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便先行介入。轉介前介入(PRI)是傳統學習障礙鑑定模式下的產物,介入反應模式(RTI)則是教育革新後的執行模式,又稱為多層次支持系統介入。至於本國教育系統中的學習扶助(先前稱為補救教學)是針對所有學業落後的學生給予課程,核心理念較接近於上述的介入反應模式(RTI)。

轉介前介入(PRI)與介入反應模式(RTI)的差異,可以分成三個層面來探討:

(1) 介入提供的時機:轉介前介入(PRI)提供的時機為普通班教師發現學生可能有特殊教育需求時,以提供額外的教學介入,來排除學生的困難是教學不當所致。介入反應模式(RTI)則是針對所有學生進行篩選測驗,只要學生表現未達標準,學生都有機會接受更精緻的額外教學,不必等到學生出現顯著學習困難,即可盡早進行適性介入。

(2) 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的合作模式:轉介前介入(PRI)中,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仍分屬兩個教育系統。普通教育教師提供轉介前介入紀錄後,學生若符合鑑定基準,後續就由特殊教育教師進行教學,在轉介前介入中普教與特教的合作低;至於介入反應模式(RTI),普、特必須合作無間,以共同執行多層次支持系統介入,包含第一層的差異化教學(普通教育)、第二層的補救教學(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學習扶助課程)、第三層的特殊教育。

(3) 進展監控的方式:源於傳統學習障礙鑑定的轉介前介入(PRI),較依賴一次性標準化鑑定工具,且只提供普通教育的教學結果作為佐證,較不要求歷程中的進展資料;至於介入反應模式(RTI)則更看重教學歷程中的學生進步,以觀察介入是否有成效,是否需要調整教學策略。

2025年5月26日 星期一

教育部主管高中身障鑑定評估人員回訓研習-語言障礙

錡寶香教授講解語言障礙
錡寶香教授講解語言障礙

日期: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地點: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主題:高中職階段語言障礙鑑定實務與挑戰

講師:國立台北大學 特殊教育系 錡寶香 教授 

摘要:

依據 2024 年修訂之〈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六條,語言障礙,指言語或語言符號處理能力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偏差或低落現象,造成溝通困難,致影響參與學習活動。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1. 語音異常:產出之語音有省略、替代、添加、歪曲、聲調錯誤或含糊不清等現象,致影響說話清晰度。
  2. 嗓音異常:說話之音質、音調、音量或共鳴與個人之性別、年齡或所處文化環境不相稱,致影響口語溝通效能。
  3. 語暢異常:說話之流暢度異常,包括聲音或音節重複、拉長、中斷或用力,及語速過快或急促不清、不適當停頓等口吃或迅吃現象,致影響口語溝通效能。
  4. 發展性語言異常:語言理解、語言表達或二者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偏差或低落,其障礙非因感官、智能、情緒或文化刺激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
台灣語言障礙學生鑑出率(112學年)大約1%,鑑出率低的原因,包含:
  • 語言障礙鑑定基準列出四項亞型的描述,其中構音/嗓音/語暢異常皆是教師較為不熟悉之說話或語言問題
  • 教師傾向只將語言障礙學生設定為構音問題
  • 很高比例特殊需求學生並存或共病說話/語言問題,決定障礙類別仍以熟悉障別為優先考量是否為發展遲緩、智能障礙或學習障礙等
  • 評量工具的切截標準不明確
  • 提報語言障礙學生的IEP課程安排,是否需要提供語言治療?

2025年5月6日 星期二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說明手冊宣導研習

 

講師說明智能障礙鑑定
講師說明智能障礙鑑定
時間:2025年4月29日-30日

地點:台中烏日集思會議中心

主題與講師:

  • 學習障礙、情緒行為障礙/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洪儷瑜 教授
  • 肢體障礙、腦性麻痺、身體病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吳亭芳 教授
  • 自閉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劉萌容 教授
  • 發展遲緩/臺北市立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蔡昆瀛 教授
  • 聽覺障礙/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劉秀丹 教授
  • 資賦優異/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于曉平 教授
  • 語言障礙/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劉惠美 教授
  • 多重障礙、其他障礙/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吳柱龍 教授
  • 智能障礙/國立嘉義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陳明聰 教授 
  • 視覺障礙/中山醫學大學 視光學系 鄭靜瑩 教授
心得:
這場由教育部主辦(非國教署),北教大委辦的研習,邀集國內特殊教育專家學者,就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辦法修正內容進行說明,有限的時間內,講師快速說明本次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特殊教育法〉第三條,「本法所稱身心障礙,指因下列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協助之情形:...(以下略)」。相較於舊法,新法以「情形」來替代舊法的「者」與「分類」,也反映修法將障礙本身視為一種「狀態」,是會隨著時間的演進與環境互動而改變的。

學習障礙,教育部表示,「因修法期間各地方政府及學者專家尚未凝聚共識,為避免衍生更多問題,故決定再凝聚各界共識前暫不修正。」的確,如果從教育部的統計資料顯示,以學習障礙為例,各縣市的鑑出率存在明顯的差異,可見各縣市教育主管機關,對於學習障礙的鑑定,存在顯著的歧異,而這樣的現象,在學生進入高中提報「跨教育階段鑑定」時,更容易發現兩種教育階段(國中V. 高中)的衝突。

情緒行為障礙,考量職業學習為現行教育體制重要之一環,且容易在此情境顯現困難,故本次修正將「職業學習」納入,此外,本次修法將轉介前介入及〈學生輔導法〉三級輔導等概念納入,期待未來學校能夠確實落實三級輔導機制,方將學生進行鑑定提報。

視覺障礙,將視力區分為「遠距離」與「近距離」,並修正優眼視力未達 0.4,與現行衛福部身障鑑定基準同步。聽覺障礙,將「聽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功能異常」修正為「聽力損失」,強調其損失對其學習的影響;參考WHO及衛福部身障鑑定基準,將 4,000 赫茲納入聽力閾值之平均值計算;特別的是,本次修法亦納入單側聽損的學生,擴大特殊教育法服務的對象。

語言障礙,參考美國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Individual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IDEA)、美國言語語言聽覺協會(ASHA)、DSM-V、ICF 對於語言障礙的定義,將「語言理解或語言表達能力」修正為「言語或語言符號處理能力」。並將過去的「構音異常」修正為「語音異常」。新增迅吃(cluttering)為語暢異常的樣態。

肢體障礙,主要為部分文字的修正,包含將過去的「有部分或全部障礙」修正為「損傷」,以及將過去的「永久性」修正為「長期持續性」。多重障礙,將過去「非源於同一原因」刪除,改為強調是「兩種以上不具連帶關係」之障礙即屬於多重障礙,這顛覆過去的概念。

2025年2月18日 星期二

本校疑似特殊需求學生轉介與提報作業要點


疑似生處理流程
圖1.舊法疑似生處理流程

2013 年,為了讓本校師生與家長理解疑似特殊教育學生的提報流程,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訂定「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處理辦法」,施行至今已超過 12 年,經過內部檢視,發現舊法內容僅簡略說明處理流程(圖1),並未區分不同障礙類別的處理方式,加上近年〈特殊教育法〉及其子法陸續修正,遂於今年進行本法之修正。


新法疑似生提報流程
圖2.新法疑似生處理流程

修正說明:(1) 法規名稱修正為「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轉介與提報作業要點」。(2) 參考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的表件,在不同障礙類型間取得一個最大公約數,設計一個可以通用不同障礙類別的提報流程,並將流程修正為「轉介與初篩」、「轉介前介入」、「評估與提報」三個階段(圖2)。(3) 明確規定介入的次數與時間與各階段的負責單位。

檔案下載:

國立臺東高商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轉介與提報作業要點

2025年1月6日 星期一

課程調整與差異化教學推廣研習

 

三民家商黃一軒
三民家商黃一軒分享生成式 AI 與教學
時間:2025年1月3日(星期五)

地點:台中烏日集思會議中心

主題與講師:生成式 AI 與教學/三民家商 黃一軒;課程調整經驗分享/成大附工 吳亞柔

心得: 思維、工具、流程。生成式 AI 與教學的交互作用目前正在發展中,講師黃一軒分享了幾個有趣的工具與資源,包含:

對於特殊教育工作中牽涉學生隱私的資料,即使去識別化,教師是否有權將資料上傳至這些私人公司進行分析處理? 我認為學校應該要謹慎面對,或許可在學生入學時,請家長簽署「學習資料分析授權同意書」,請家長同意在學生資料經過「去識別化」處理之後,學校可以藉由私人公司所提供的技術分析學生的資料,以了解學生的學習能力分布已做出對學生最有利之教學決定。若家長有疑義,則可以簽署不同意。

課程調整,是個長期困擾資源班的議題,之所以使用「困擾」,是因為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教師在課程的合作,這幾年的觀察,並沒有太多的進展。我們都知道,課程調整主角是普通班教師,特殊教育教師扮演的只是配角,但是在課程進度列車的前進過程中,普通班教師很難顧及特殊教育學生的需求,更何況為其調整。特殊教育教師具備課程調整的知識,但是不一定具備學科的專長,因此在課程調整這個領域,僅能作為普通教育教師諮詢的對象。

這次課程調整的研習,學員為資源班教師,講師同樣為資源班教師,從這樣的組合,便可以知道又是一場無法激起太多火花的研習,理想上的課程調整的研習對象,應該為普通教育教師,講師則為在執行課程調整有相關經驗的講師,並輔以特殊教育教師擔任助教,這樣或許會有比較大的成效。回顧過去曾經參加或辦理的課程調整研習,已經接近十個場次,對於年紀較小的學生,教師課程調整或許還有機會與動機,但是隨著學科細緻化,以及難度的提升,進行課程調整的意義與效用會逐年遞減。